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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82章 小赚一笔咨询费

    金胜微微颔首道:“那就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你还得预防一个‘重点’,就是有人找你麻烦。”

    “底下的分销、代销,一定要跟他们说清楚,是上游渠道商把假货当成正品卖给你,你也是受害人,并且刚刚才知道这事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有顾客来找,你同样得毫无条件的退货退款。”

    “哪怕对方要求退一赔三。”

    “其实......我个人建议,最好的防守还是报蜀黍。”

    “这样才更能进一步证明,你并不是‘主观故意’卖的假货。”

    “之后有任何责任,都与你无关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有些不好意思的抬手摸了下鼻子,‘干笑’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金律师,我也不瞒你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事吧!我没想报蜀黍,打算走民事纠纷这一块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有那个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嘛!”

    懂了,这是要钱。

    务实成年人的选择。

    金胜心里倒没有任何的波动。

    “庄先生,我尊重你的选择,但还是得提醒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案子一旦走民事、上法院,很有可能走着走着,对方就涉嫌刑事了哈......”

    “到时候,法院肯定会把所有案件资料,移交给蜀黍那边去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恍然道:“哦.....这个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过还有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我如果私下去跟他说,一定要退一赔三,否则就会去报蜀黍,这是不是就涉及了那个.....什么敲诈勒索啊?”

    “因为我看到网上有不少类似案子。”

    “连正常的拆迁补偿,都能被定为犯罪,最后还被判了刑。”

    这些新闻金胜也看过。

    很多网友都觉得离谱,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连正常签过协议的赔偿行为,都能事后被打成敲诈勒索。

    殊不知,那都是以偏概全、未窥全貌的解释罢了。

    一件刑事案出结果,需要经过治安、检察、法院,三道程序。

    律师还会进行监督、挑刺。

    要真有什么问题,除非有人能打通全部关节,否则没那么随意。

    甚至还要考虑‘上诉’被打回、或者翻案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终身追责制,你当是开玩笑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圈内人,法律从业者,金胜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.....真实情况中,这类案子的数量不少。

    网上爆出来的几个,只是冰山一角。

    要知道.....任何一个村子,都会有刺头。

    平时游手好闲、偷鸡摸狗。

    一碰到拆迁这种‘捞钱’的好机会,谁会轻易放过。

    人心都是贪婪的。

    要求多补偿、阻挠、钉子户、诬告、上访......

    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别人做不出的事。

    金胜笑了笑道:“不会的,你可以放心,买到假货了,退一赔三是正常的维权行为,法律上都是有明文规定的。”

    “好好好.....那我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明显松了口气。

    出于对客户负责的态度,金胜继续补充道:“但你还是得记住一点。”

    “哪怕对方拒绝赔付,你也千万不要去讲,什么如果不给钱,我就怎么样怎么样.....”

    “这种隐隐带有‘威胁’之类的话。”

    “万一人家留了证据,对你可能会非常不利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笑着应道:“这个我知道......”

    “在今天之前,我就问过一个懂点法律的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他也提醒,让我把条件跟对方说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不管人家答不答应,别有什么情绪,多余的话也最好别说。”

    “要说漏了嘴,可能有理变没理。”

    金胜微微点头道:“你朋友说的没错。”

    “摆事实、讲道理、照规矩.....只要遵循这三个原则,那就基本出不了错。”

    “但在这里呢?我给你普个法。”

    “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,既相互独立,又相互辅佐。”

    “报警是向治安机关举报他人违法的行为,与你通过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途径维权无关。”

    “换而言之,你可以同时进行报警和索赔,两者并不冲突。?”

    “但这个条款不适用于你现在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有些好奇道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之前不是说,能要求对方退一赔三吗?”

    金胜不急不慢的回道:“我只是说,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正常维权手段,不构成敲诈勒索。”

    “并没有明确,这个手段能用在你这次的案件中。”

    “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顾名思义,保护的是消费者。”

    “这里的消费者,是指为生活花销,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,或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。”

    “也就是说,我在店里买了东西,付的是正品的价格,等完成购买行为后,无论是自己用,还是送给别人用,一旦发现东西是A货,那么就可以主张退一赔三。”

    “而你的性质就不同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注册了营业执照,找渠道商进的货,目的是用于分销、售卖、赚取利益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一种商业经营行为。”

    “自然而然,就不能称之为消费者,也就不适用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了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听完有些愣住了,双眼盯着屏幕,有些紧张的吞咽了一下口水。

    过了好几秒才出声问道:“金律师,那.....那我该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他如果不赔钱,而底下的顾客又找我赔,这损失不就大了吗?”

    金胜随意摆手道:“不急,既然我提出来了,那肯定有解决的办法。”

    “按照庄先生你的个人意愿,是希望先跟对方谈。”

    “争取拿到心中预设的赔偿金额。”

    “是这样没错吧!”

    庄毕凡点头的同时,‘嗯’了一声。

    金胜见状后,便接着往下说。

    “对方既然敢这么干,那就应该很清楚,一旦事发,他会有怎样的后果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......妥协的概率不小。”

    “至于谈判的说词方面,你可以引用顾客要求你‘退一赔三’这个借口。”

    “依据《民法典》第577条的规定,主张对方因售假构成违约,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相应损失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你们在达成买卖交易的时候,有签订过相关的合同,那更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可以看看上面是否有过约定,关于假货该怎么赔偿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很多公司为了避免真出了事,后续‘维权’太麻烦,都会提前在合同上花功夫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‘假一赔三’、‘假一赔十’之类的约定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第一个方案。”

    “好处是有可能获得更多赔偿,省时省力。”

    “坏处则是有一定的未知风险。”

    “主要指的是.......对方会不会放弃国内一切,直接跑去国外。”

    “原因我就不多说了,相信庄先生自己心里有数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皱着眉头,默然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能做进口化妆品生意的,路子肯定带着‘野’。

    再说了,谁能保证他的假货只卖给自己一个人。

    万一还有其他人报警,分分钟得进去。

    到时候自己还谈个der。

    金胜抬手竖起两根手指道:“第二个方案。”

    “给自己定好一个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比如:两天。”

    “这两天内,对方如果能答应‘某个’金额,让你觉得差不多了,那就照着这个来。”

    “但前提一定是.....先转钱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一旦说要考虑考虑,或者拖延转账时间,那我建议你立马报蜀黍。”

    “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。”

    “索赔金额包括全部货款、A货导致的直接损失,以及后续的经营损失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信誉下降、顾客流失.....等等之类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方案的好处,是稳妥、有保障。”

    “由于涉及经济类犯罪,蜀黍控制对方的同时,肯定会冻结其名下所有资产。”

    “包括动产、不动产、银行存款。”

    “还会追踪其资金流向。”

    “坏处......就是你得等。”

    “根据‘先刑后民’原则,需要等对方的刑事罪名判下来后,才能处理你的民事索赔。”

    庄毕凡沉思了一会儿道:“那....那如果我选择第二个方案,时间要多久。”

    金胜随口回道:“这个我就说不准了。”

    “快的几个月,慢的几年都有可能。”

    “?像‘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’这种,通常涉及的人数会比较多。”

    “蜀黍入场,肯定是要打掉最终端的。”

    “假货哪里生产的、外包装哪里印刷的、原材料谁提供的、谁负责运输、谁负责找渠道销售......”

    “这可是一整条的犯罪链。”

    “另外,还有定罪量刑的依据,对方卖了多少、都卖给了谁、涉及金额多少.....等等之类的细节部分。”

    “都是需要大量时间来调查的。”

    “没人能保证在固定期间就可以完成。”

    视频对面的庄毕凡,眉头都快皱成‘川’字了。

    一开始还相对轻松的心情,随着金胜慢慢讲述,变得越来越沉重了。

    他是真没有想到,这里面还有那么多弯弯绕绕。

    金胜也没有出声打扰,倒是拿过一旁手机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刚才途中‘振动’了好几下,有信息进来。

    点开绿泡泡一看,是刘莹发过来的。

    她刚才准备来找金胜聊聊的,不过在门口被张琴给拦住了。

    另外还告知了一个消息。

    环卫工那个案子,检察署上午突然主动变更了公诉书上的‘罪名’。

    由故意伤害致死,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。

    目前联系了刘莹,希望梅芳菊能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

    给出的量刑建议是判3缓5。

    刚好卡在了情节较轻和一般之间。

    金胜轻笑了一声,这种‘套路’,自己这一年多来,可遇到过好几次了。

    说的好听点:发现用于指控‘罪名’的证据不足、法律适用错误,因此撤回起诉,来进行程序性纠错。

    实际情况:明知道要输了,赶紧给自己留点面子,不然领导会觉得你能力有待加强,直接影响以后的进步。

    不用猜都知道,这里面肯定也有法官私下沟通的功劳。

    都是一家人,别太见外了。

    金胜直接回道:“跟客户视频中,恭喜恭喜.....”

    “过两天请你吃饭,为你庆功。”

    这也是金胜心里的小九九。

    刘莹目前的职位是资深级别,和自己一样。

    但年限这一块,却多了好几年。

    下次晋升合伙人律师,说不定她会更快一步。

    要想在单位混的开,除了上头领导之外,地位相当的同事也得适当交好几个。

    一个好汉三个帮,单打独斗这种行为,不利于团结。

    或许有一天,自己会离开竞诚律所,开始新的篇章。

    可结交的人脉,同样是最宝贵的财富。

    刘莹.....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

    不到一分钟,绿泡泡聊天界面上,对方回话了。

    “听说你最近刚拿了一笔7位数的分成,钱包鼓的不得了,那我可就不客气了。”

    “打土豪、分田地的机会,可遇不可求呀!”

    江添越的并购案,自己具体拿了多少钱,在律所内可不是什么秘密。

    有人眼红、有人羡慕.....这都是很正常的。

    不患寡而患不均,现代社会的‘老矛盾’话题了。

    秦彦之所以费尽心思搞自己,不正源于此嘛!

    总不能是因为比他年轻、比他帅吧!

    金胜没有打字,直接回了个‘瑟瑟发抖’的表情包。

    完美符合这个年龄段的聊天方式。

    这时候,视频对面的庄毕凡开口了。

    “金律师,我已经想好了,就照你第一个方案走。”

    “先和对方谈谈,争取最快速度解决这个事情。”

    “反正他之前就说过,愿意退还货款,再补偿一部分金额。”

    “大不了把本金这个‘大头’弄回来,再去报警算了。”

    “其它损失慢慢来没事。”

    “一年半载而已,我还等得起。”

    看着庄毕凡有点坚定的脸色,金胜倒是无所谓。

    自己赚的是咨询费,又不是代理律师费,何必多操那份心。

    “嗯......庄先生这个想法不错,我认为可操作性蛮高的。”

    听到金胜肯定,庄毕凡也是放松了一点。

    “金律师,今天谢谢了,之后如果有其它问题,我再来麻烦你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,保持联系。”

    “再见......”

    (接下来就是跳过日常,正式进入斗智斗勇阶段了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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