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家庄

    古道斜阳,红霞漫天。

    破旧的马车逆着夕阳摇摇晃晃,拉车的老马不紧不慢地走在坑坑洼洼的路上,步履却很稳健。

    马车和老马加起来才不过用了十两银子。已算是溢价。

    马车里,李秋雨双手抱胸靠坐在硬木做成的车厢上,身体虽然还很虚弱,可一双眼睛却像老鹰一样锐利。他没有握刀,因为他本身就是一把伤人的刀。

    宋棠晚抱着小孟坐在另一端,一直低着头,小孟就乖乖地趴在她怀里,偶尔舔舐发痒的伤口。

    一天下来,两人连一句话也没有说过。

    放下沾满了油污的车帘时,李秋雨才低低地说了一句:“前面有庄子,可以修整一晚。”

    修士逍遥天地之间,餐风饮露,自是寻常,但也不是必须得这样。何况,他们终究是人,不是仙。是人,那就要吃东西。就算人不吃,狗也得吃,不是吗?

    宋棠晚没说话,就算是答应了。

    李秋雨靠着车厢,安静地等待着。

    老马有一个好处,有个词叫老马识途,所以无需他们去前面挥鞭驾驭,这匹老马也能走得四平八稳。这样的路,它已走了一生。

    行不多时,前方果然出现了一个庄子,名唤马家庄。显然,这里住的大多数人都姓马,而且大概率还有一个共同的先祖。

    这不奇怪,哪怕是太平盛世,同乡也会抱团,何况在这乱世之中,唯一可以信任的,大概也就是自家人了。

    也因为是乱世,所以这里的规矩更加森严。远远看见了这辆破旧的马车后,隔了好半晌,才有四个马家庄的乡勇手持刀兵从厚重的大门后走了出来。

    哪怕只是一辆马车,至多不过藏着五六个人,但他们的眼中仍有浓浓的忌惮,显然是吃过亏了。在他们身后,勉强可以称之为城楼的地方,一排六个乡勇正手持自己做的长弓,遥遥瞄准了这边。

    小心一些,总是没错的。

    领头一人小心翼翼地上前,一把掀开帘子,看向车里,下一秒,他双眼中的忧虑就被赤裸裸的欲望所取代了。

    好看的男人,还有好看的女人,这岂不是天降的大礼?

    礼崩乐坏的乱世之中,谁当不得强盗?老实憨厚的百姓与穷凶极恶的盗匪之间的差距,远比你想象中小,小得多。

    然而,令他想不到的是,那个好看的年轻男子说话了。

    “你每看一息,我今晚就要杀一个人。”

    李秋雨的语气平淡得就像是在和人聊今晚要吃什么。自打昨晚在山洞里与宋棠晚说了那番话后,他似乎开始变得愈发像别人眼中的他了。

    男人张了张嘴,本想立即上前将眼前的狂徒拿下,毕竟对方看起来并不是很强壮,但他只是和对方对视了一眼,就默默地又退了出去。

    他小时候和大人们进山打猎,曾经遇见过一匹孤狼。那次进山的人最后活着回来的人不多。对方的眼神就很像记忆里的那匹狼。

    “放行!”

    他转头,喊了一声。声音都在抖。

    宋棠晚抬起头,看向若无其事的他,不禁有些迷茫。他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?到底哪一面才是真正的他?是否他从来都是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青面修罗,是否真的如他所说,我们之间只剩下仇与恨?

    老马吃力地迈动脚步,马车在摇晃了一下后,慢悠悠地朝着庄子里驶去。

    不多时,李秋雨掀开前面的帘子,下了马车。

    他的确还是重伤之躯,此刻其实连站着也很勉强,但他必须要这么做。受伤的野兽,岂不总是要比完好无损的野兽更加凶狠的?因为它们不能让人看出它们的虚弱,否则别人就要吃它们的肉,喝它们的血了。

    他转头,用一双老鹰似的眼睛先朝着四周扫了一圈,然后才转过头,朝一直跟在马车旁边的马家庄乡勇道:“我要喝酒,还要吃肉。”

    马家庄的乡勇愣了一下,然后立即涨红了脸。他还从来没被这么直白地命令过,哪怕是庄子里地位最高的老族长,总归语气也要客气一些的。

    李秋雨只是看着他,然后他涨红的脸就渐渐地白了下来。

    年轻人低下头,闷闷地答应了一声,然后逃也似地飞奔了出去。

    藏在暗处的骆碧瞳目睹了这一切后,忍不住咽了口唾沫。

    是的,她的确一路都尾随着这一对亡命鸳鸯,但也的确如李秋雨所预料的那样,她根本不敢直接现身,因为“离别”的威力,她的五行尸已经领教过了,她并不想再亲身体验一次。

    诚然,李秋雨此刻脚步虚浮,脸色惨白,就连胸口的衣服都在慢慢往外渗着血,但天底下有哪只狐狸敢贸然接近一头老虎,哪怕那头老虎已经受了重伤呢?何况,谁知道这是不是真的。

    虽然都说青面修罗是大雪山四个天下行走里最冷血无情的一个,而幻胧魔君才是最阴险狡诈的那个,但毕竟师出同门,谁知道他有没有学会其他师兄弟的绝技?

    她这样的女人,从来都只会冒该冒的险。

    好在她的确也不需要冒险,因为像她这样既聪明又有魅力的女人,总是能找到人心甘情愿地去替她冒险的。

    李秋雨、宋棠晚,当然,还有小孟,两人一狗在庄子里唯一的客栈兼酒楼里坐了下来。这里平日里便只有来往的商客会光顾,此刻更是只有他们这一桌客人。

    酒与肉,很快就上来了。

    酒不是什么好东西,对受伤的人来说更是只有坏处,没有好处,但他需要酒,因为他要迷惑骆碧瞳。当然,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需要酒。

    就在店里的小伙计上完了菜,准备就这么退下去的时候,李秋雨突然抓住了他的手。

    他抓得并不重,但对方还是露出了难色。

    少年郎苦着脸,不敢挣扎,只是无奈道:“客官,您看,还有什么需要的吗?”

    李秋雨朝桌子上的东西抬了抬下巴:“吃。”

    “这......不好吧,毕竟都是客人您们要的,我,这......”少年郎一边说,一边哭丧着脸看向宋棠晚,显然是在向她求救。

    只是不待宋棠晚出声为他说情,李秋雨便拿起了桌上的筷子,在少年的耳边慢悠悠地比划了两下,一开口,语气仍旧平淡得就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吗?其实筷子也是可以杀人的。只要从这里进去,再从那边出来,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少年郎的脸瞬间就白了。他上下牙床不自觉地磕碰着,两条腿也开始发抖,直吓得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正在这时,原本一直在柜台后面算账的男人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,顿时怒火中烧,当即从后面绕了出来,一边撸袖子,一边怒斥道:“哪儿来的狂徒!敢在我们马家庄撒野?”

    能在这乱世中活下来,而且活的还不错,这马家庄自然不容小觑。庄子里住的都是一家人,惹了其中一个,就等于招惹了整个庄子,所以外人从不敢欺辱他们,就连过路的商客若是吃了亏,也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,现在不过一个过路的小后生,怎敢在这里,当着他的面欺负他的儿子?

    男人大踏步上前,一把揪住了对方上身的衣服,使劲一扯,却没有扯动,一扭头,险些没吓得跌坐在地上。

    眼前所见,是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,以及满身的疤痕。

    谁也说不清那伤疤究竟有多少条,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还没有变成鬼,但很显然,受了这么多伤之后还活着的人,一定比鬼还可怕。

    李秋雨看也不去看他,只是对少年又说了一遍:“吃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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