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1章 去抢

    这棵树又大又粗,而且硬邦邦的,是很好的掩体。
    也不知道为什么,不论打仗还是干嘛,两伙人遇到的时候必须先整上那么一两句,交换一下意见。
    李常庚躲在这里也是因为山匪们手里有弓箭,就怕两军对垒,骂着骂着山匪们急眼了,掏出弓箭来射人。
    虽然对于山匪们来说,营寨内储备的箭支其实很少,并不能完全射杀所有人,但是射到就是赚到,不过不要紧,他们要是敢拈弓搭箭,李常庚会出手。
    柏问礼骑着马,拿着剑,也骂的烦了。
    李常庚探头看向寨子,啸狼帮的领头都走了,就几个山贼还在上面,自己这边的人在干等着,这样下去不是办法,根本拿不到王壁灯给的黄金。
    想要那四百两黄金,就得想办法开山门。
    李常庚背着书箱走出来,和柏问礼说道:“柏兄,和他们废什么话?现在是我们抢他们,不是他们抢我们!
    既然是抢,我们就要主动一点!你们不是会轻功吗?直接飞进去捶他们啊!”
    王壁灯听到这番言论,呆愣了。
    “抢?李兄,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流氓了?以前在书院,你可是很正人君子的。”
    李常庚才不管君不君子,都遇到山匪了,还讲什么君子?
    笑话,你觉得自己是君子,人家会这么觉得吗?人家会觉得你是肥羊,就得被他们宰。
    “他娘的!在这些山匪面前还讲什么君子?直接冲进去!先揍了那些狗日的再说!
    王公子你还好意思说我?刚刚问候人家仙人的时候,你怎么不想想自己说的话够不够君子?”
    王壁灯一时语塞:“我...我那是因为...本公子恨透了这些该死的山匪了,忍不住怒骂了几句。”
    柏问礼思索了一下,觉得李常庚说的很有道理,他们是来剿匪的。
    看来是他们的工作习惯太过于束缚了,见到山匪最好跟他们能成为朋友,给点好处啥的放他们一马。
    以后大家山高水长的才好相见。
    贸然进攻,就怕这些山匪们设埋伏。今天不一样,是有人拿金子雇他们来的,那就没必要瞎逼逼了。
    “李兄,不是我不愿意让镖师们进攻,是怕这些山匪在山寨里设埋伏。他们跳进去容易,挂了如何是好?”
    “柏兄放心,我给他们警戒,若是有危险,我的暗器可以保护他们。”
    说完,李常庚拿起步枪,塞入一颗纸壳定装子弹,表情越发邪魅,而且还用舌头尖舔了舔枪管。
    柏问礼见识过李常庚暗器的威力,对他也很信任。
    “那好,就拜托李公子能在危难的时候救我们的命了。”
    柏问礼选了两个轻功和武功都不错的,让他们翻进去,然后从里面打开寨门。
    两个镖师同意了,他们手握长剑,在皎洁的月光下,两个身影轻盈地落在漆黑的围墙边。
    他们借着微弱的月光,快速地翻跃过围墙,身姿轻盈而优美。他们的身影在夜色中忽隐忽现,如同两只飘忽的幽灵。
    寨塔上的山贼看到了,拿起弓箭,准备射杀企图使用轻功飞跃山寨围墙的镖师。
    李常庚注意这些人很久了,为了防止镖师受伤,他马上拿起步枪,扣动扳机,一声枪响,寨塔上的人便倒下了。
    王壁灯没想到李常庚用的暗器声音这么大,吓得他脸色惨白,两腿直打颤。
    李常庚也变得太厉害了,以前他总是欺负他,嘲讽他,要是他一直怀恨在心,狠狠地报复回来怎么办?他还有命活吗?
    想着他就浑身不自在,脚底板的寒冷直逼天灵盖。
    硬着头皮上前,露出后悔讨好的表情:“李......兄......李兄,没想到你这暗器威力这么大,好在那时候我没说要尝试。对了李兄,以前的事是我不好,我不对,我向你致歉,希望你大人有大量,不要与我计较。”
    李常庚从书箱掏出一颗纸质定装子弹,装入枪中。
    “哦,王公子不必担忧,这东西我只用来对付山贼。”
    “嘿嘿,那就好,那就好。”
    柏问礼和其他镖师们听到这样的声音,也不由得心惊胆颤,这暗器看着平平无奇,实际上,一动便要人性命。
    是真正的大杀器呀!没想到李公子一介文人,居然如此强悍。
    山匪们听到这个声音也很害怕,没想到领头说的是真的,个个被吓得瑟瑟发抖。
    两名飞进啸狼帮营寨的镖师们动作行云流水,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,直接把山寨的大门打开了。
    柏问礼手执长剑,骑着马率先冲进山寨。
    “镖师们!今日,我们誓要扫清这股恶势力,还这片土地以安宁!”
    他高声喝道。其他镖师纷纷回应,刀剑出鞘,战意沸腾。
    刀光剑影交织在一起,发出金属碰撞的声响。每一次挥刀和每一次冲撞都充满了力量和紧张感。
    镖师们的刀法剑法精准而凌厉,而山匪们则依靠人数优势不断地围攻和骚扰。
    李常庚作为一名书生,也不甘心输于镖师们。
    那位书生,背着书箱,看起来温文尔雅,面容清秀。
    他身着一袭白衫,手里端着步枪,宽大的衣袖随着他的动作轻轻飘动,仿佛承载着无尽的书卷墨香。
    手上的纸壳定装子弹打完后,还不忘从书箱拿出一堆新的子弹。
    他的发髻束得整整齐齐,一丝不苟,上面插着一根木簪,质朴而不失风雅。
    眉宇之间透着一股英气,双眸明亮如星,流露出对知识的渴望与追求。
    他鼻梁挺直,唇角微翘,带着一抹自信而谦逊的微笑。
    皮肤因长时间埋首于书卷而略显苍白,但更增添了一种文人特有的清雅气质。
    但,他手里却端着长枪。
    “砰!砰!砰!”
    李常庚开枪时的姿势很美,很勇,跟他身上柔弱文人的气质浑然天成。
    一文一武,相互碰撞,存在,看不出半丝违和。
    山匪们都惊呆了,从来没见过这么狂妄勇猛的书生,拿着奇奇怪怪的暗器,“砰”一声,带走他们一个兄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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