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罪

    随着一声膝头点地的声音,沈鹤亭狐疑地侧过头去。

    简倦双手作揖,倒是堪堪五体投地地给他跪了下去。

    沈鹤亭眯起眼,声音冷着时有股嘲讽的意味:“简随安,你这是何意?你这上了朝堂都未必跪太后的狂人,怎的想起跪咱家一介宦官?”

    简倦咽了口唾沫,他知晓沈鹤亭这是挖苦他,头更低、把手举得更高了:“草民得见定北王爷的公子,自然是要跪的。”

    这回答让沈鹤亭略感觉意外,他站起来活动活动脖颈,抬眼盯着简倦糟白的头发,等目光再转到简倦明显心虚的眼睛,沈鹤亭的脸上竟出现了一抹诡异的笑。

    “咱家姓沈,”他冷道。

    简倦微微扬起头,望向逆着月光的沈鹤亭。

    他比想象中的少年要更高大,可那腰却窄的可怜。肩膀也单薄,苍白得发青的脸色想必他许久都没有睡过完整的觉。简倦不知道他这看起来就疲惫辛苦的身子,怎么扛起来那么厚重的仇恨——

    抑或他原本是那般光风霁月、明媚如春风的少年,只是这么多年的哀苦,将他拖累成如今这幅未老先衰的模样。

    简倦摇了摇头:“草民见过王爷,便在草民见掌印的第一眼,草民便知您是王爷的公子。”

    沈鹤亭嗤笑:“可此前我们并未见过。”

    “草民还记得王爷的眼睛,”简倦沉下声,记忆随着弘治六年的大雨,他掀起被雨点打湿的国子监白袍。就在抬头的一刹那,对上一双形如鸾凤,却似泰山般笃定、开山之剑般锐利的眼睛。

    彼时简倦是领着国子监学生上谏的文人,而萧元英是被他口诛笔伐的“世家沉疴”。

    萧元英高得好似能托举起千斤重的宗庙,当他居高临下地睥睨自己,一下子就把当时简倦脆弱的自尊碾进了尘埃。

    萧元英不应当用那般惹人心塞的眼神看自己——在他以为,萧元英如此对自己,都是因为世家高傲,看不起寒门。

    就因为那一个眼神,简倦错把萧元英当做王朝最大的毒瘤。

    人们都喜欢将辉煌的东西打碎,简倦亦是。

    他写下那篇让他悔恨一辈子的文章,不惜用最锋利的字眼去抨击那个眼神,用最恐怖的词汇、最诛心的罪名,恶狠狠地扣在萧元英头上。

    他错得多么荒谬啊。

    等时过境迁,见到沈鹤亭的那一刻,简倦又看到了一如当年萧元英的眼睛。

    但此时简倦已成世家为遮羞而抛出来的幌子,而沈鹤亭是愿意亲自下诏狱,给他一个从头再来的机会的救命之人。眼神笃定、锐利,却带着股愿意让人相信的温和。

    想来那股温和,也是因为简倦不再愤世嫉俗,才看出来的“温和”。

    “掌印能割头换面,却改不了眼神,”简倦答道,“定北王府大火之后,草民时常于梦中回到弘治六年,王爷的眼睛草民便是死——都忘不了,所以怎么会不认得掌印呢。”

    听到简倦提及萧府的火,沈鹤亭的呼吸停滞了。

    他怔怔盯着简倦,即将失态、濒临崩溃。

    四野霎时陷入五遍的寂静,甚至能听见几十里外的鄞都笙乐声。愤怒的少年与愧疚的罪人的呼吸纠结在一起,屠刀猛地扬起又轻轻地放下。

    忽然有一阵风……

    “你倒还知道我原本姓萧!”

    沈鹤亭将手中的信扔向简倦,暗黄的纸张染着墨迹,哗啦一声,扑在简倦的棉布袍子上。

    这封信,正是花纭离开之前,留给沈鹤亭的。

    上面是她誊抄的简倦跟明宇的部分对话——这些便够了,他们都是能将当年那篇檄文烂熟于心的人,仅仅这只言片语,便足够告诉沈鹤亭——简倦就是讨萧氏檄的执笔人。

    余光扫到那上面的零星字迹,简倦原本躲闪的瞳仁,忽然就变得释然、放松了起来。他藏了太久的秘密,太久了愧疚,遮羞布揭开的一瞬间,简倦感觉终于卸去了那沉重的担。

    沈鹤亭没有注意到简倦滚进黑暗中的那颗眼泪。

    “您简先生一篇檄文,葬送了多少萧家人?”沈鹤亭攥紧了拳头,声音嘶哑低沉,“四百萧氏族人,五万萧家军,北边的长城倒了,你那檄文的一笔一划,都是我萧家人的命,北疆人的血!”

    声声,震山野。

    他很少如此疾言厉色。

    沈掌印见惯了生死离别,万事在他眼里都是提前计划好的剧本,他已经很少有出离的愤怒,出离的崩溃了。

    但在拆开花纭亲笔信的时候,沈鹤亭当场就僵在那,他不知所措,竟像个孩子那样,蜷缩在地,哭得泣不成声。

    沈鹤亭很信任简倦,他觉得简随安是如今大瀚屈指可数的、有傲骨的文人。

    简倦会在遇鹤亭跟自己说,“良禽择木而栖”——他都能看得出我本心是什么样的人——他能坏到哪里去?

    可事实是,沈鹤亭找了好多年没找到的人,就是此前屡考不中、躲在兰山里喂鸭子的简倦。

    怪不得……找不到,当年简倦写完讨萧氏檄,就猫进了山里与世隔绝。

    沈鹤亭大口喘气,他压着眉盯着简倦,他想骂、想哭、想放声大喊,可落到实际里,他只有喑哑的沉默与悲苦地笑。

    他明知道,讨萧氏檄只是弘治对萧家发难的理由,但沈鹤亭还是忍不住怨憎写檄文的人。

    简倦实在扛不住沈鹤亭的目光,难捱地闭上了眼睛。

    他依旧是佝偻着脊梁,这原本高傲不羁的文人,此刻终于可以向他惭愧了那么多年的少年赔罪。

    这声骂,他等了多少个日夜,就恐惧了多少个日夜。他怕死了某一天,死去的萧家人向他来索命,万一幸存的定北王遗孤会提着明晃晃的刀来刎他的脖颈。

    此时简倦竟庆幸,沈鹤亭只是哭,只是沉默,只是双手空空地站在他面前苦笑。

    他简倦还有命为自己年少无知犯下的错埋单。

    纵他凭巧舌走天下,此刻对沈鹤亭,就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沈鹤亭也是,多少恶毒的咒骂涌上嘴边,终究喉头一滚,全都咽了回去。

    他的脊梁终究支撑不住这幅被伤病跟紫英折磨得快要虚空的躯壳,他几近绝望地蹲在地上,双臂绕过膝盖,头埋进自己臂弯里,哑哑地流眼泪。

    简倦始终保持鞠躬作揖的状态,风怎么吹,都不动弹。

    沈鹤亭抬起泪眼,瞧着那星星闪烁的夜空,寻找最亮的那一颗。

    可惜视野太模糊,他找不出。

    “简随安,你信命吗?”

    “因果有报,便是命。”

    沈鹤亭咽了口唾沫来润他干涩的喉咙,向简倦问出他纠结了许久的问题:“那我爹落得那般下场,又是造了什么孽?简倦,我爹什么都没做错。他是英雄,他守这片土地,他身上……五十多处伤疤,处处皆为他李氏、为这江山,缘何要被那大火活活烧死?

    “我的哥哥又做错了什么?大哥他跟着爹,我眼见大火从衣袖滚到了脖颈。我二哥三哥,被鞑子的马蹄活活踏死在天鹭江。那是冬天啊,我站在天鹭江,就看着血冻成了冰,江里沉了几万具尸体,我怎么找,都找不到我二哥三哥的尸首……”

    沈鹤亭越来越哽咽。

    他出现了幻觉,他感觉十六岁的火烧到了二十三岁,火舌勾着绝望,在他面前飘啊飘,将他最后一缕青丝裹进去,刺啦一声,化为灰烬。

    有时他疼得甚至希望自己被火烧死,在天鹭江冻死。和他的父兄姊妹葬在一起,一起变成来年的劲草,守在故土的边疆。

    “……是因为我吗?我是个畜生,犯了太多罪孽,所以要我爹我哥去替我受罪?他要讨债尽管来找我啊,为何要我看父兄惨死,偏留我苟活!”

    沈鹤亭痛然抱住了头。

    简倦听着山中孱弱的回声,慢慢放下了手。一下子有些直不起腰,他便弓着背,向沈鹤亭走过去,在他面前跪下去,双手撑着膝盖,抬眼望着沈鹤亭。

    “公子,”简倦抿了抿嘴唇,张口之前想了良久,整理好了话才说,“因并非是王爷造,果不该是公子所见的果。”

    “我听不懂,”沈鹤亭低低地说,估计是没劲了,嗓子跟破锣似的也喊不出来了。

    “错的是世家之治根深蒂固,错的是主上猜疑,错的是小心眼的老天爷嫉妒人间英才,”简倦的语气愈发肯定,“王爷虽身死,但其英魂依旧在。他尚留一丝血脉在世上,萧家就没有倒。公子已经站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,所有的手段策略,不就是在完成王爷的未竟事业么?”

    沈鹤亭睥睨简倦:“人人得而诛之的乱臣贼子被你说成救世神,简倦,你倒真是颠倒黑白的好手。”

    简倦还不傻,听得出沈鹤亭反讽,他不禁汗颜,继续道:“李氏王朝已成日暮,公子,随安今日来赴约,一是为认下当年犯的罪,二是有话要对公子说……”

    “省省吧简随安,你那些阴谋之论,还是说给愿意当皇上的人听吧,”沈鹤亭打断了他的话,“大位并非我所求,我承受家族血海深仇经年,苟活至今孜孜所求不过一个血债血偿的解脱。你与我说改天换地,无异于对牛弹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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